监狱法全文中适用监外执行的机关及条件

导语:本文详细解析了《监狱法》全文中适用监外执行的机关,并列举了具体的适用条件。了解这些信息对于相关人员和机构具有重要意义。

监狱法全文中适用监外执行的机关及条件

一、《监狱法》全文中适用的由哪些机关批准?

《监狱法》全文中适用监外执行的由哪些机关批准视具体情况还定;根据《规定》第二条对罪犯适用暂予监外执行,分别由下列机关决定或者批准:

(一)在交付执行前,由人民法院决定;

(二)在监狱服刑的,由监狱审查同意后提请省级以上监狱管理机关批准;

(三)在看守所服刑的,由看守所审查同意后提请设区的市一级以上公安机关批准。

对有关罪犯适用暂予监外执行,还应当依照有关规定逐案报请备案审查。

二、监外执行的适用条件有哪些?

1、前提:必须是被判处或者的罪犯,并且还在执行过程中。

被判处的罪犯,已经被剥夺了生命自由,不存在暂予监外执行的可能。被判处无期徒刑的罪犯,大多是罪行严重,主观恶性比较深的罪犯,具有一定的社会危险性,如果允许其暂予监外执行,势必造成不安定的社会影响,使人民群众对国家法律失去信心。

被判处或者单独的罪犯属于开放性的,即不关押而放到社会上对其执行所判处的刑罚,也没有暂予监外执行的必要。

2、具体必须具有下列情形之一:

(1)有严重疾病需要的。

至于罪犯所患何种疾病属于严重疾病,需要保外就医,需要由执行机关根据省级人民政府指定的医院开具的证明文件,依照法律规定的程序来确定。以防止一些人利用此规定,逃避刑罚的执行。而确定由省级人民政府指定的医院来出具证明文件,也是为了防止各种医院都出具证明文件,造成执行中的混乱,使执行机关难以确定。在一般情况下,如果罪犯患有的疾病危害到自己或者其他人的生命健康,靠关押场所的医疗条件难以治好的疾病,可以认定为严重疾病等。

(2)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

这是人道主义原则的重要体现。其目的是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不在执行场所执行刑罚,而使罪犯回到家庭中,得到更好的照顾或者照顾好婴儿。

(3)对于被判处有期徒刑或者拘役,生活不能自理,适用暂予监外执行不致危害社会的罪犯,可以暂予监外执行。

结语:通过对《监狱法》全文中适用监外执行的机关及条件的解析,我们可以更好地理解相关规定。这对于保障罪犯权益、维护社会稳定具有积极意义。同时,我们也应该注意适用条件的具体要求,确保执行的公正性和合法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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允道律师允道律师
上一篇 2023年12月22日 10: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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