拐卖儿童罪与拐骗儿童罪的区别及社会危害比较

【导语】拐卖儿童罪和拐骗儿童罪在客体、目的和刑罚上存在明显区别。拐卖儿童罪侵犯的是他人的人身自由权利,目的是贩卖牟利;而拐骗儿童罪主要是为了奴役,没有继续倒卖的意图。拐卖儿童罪比拐骗儿童罪更为严重,刑罚也更重。

拐卖儿童罪与拐骗儿童罪的区别及社会危害比较

1、首先是侵犯的客体不同

拐骗儿童罪侵犯的是他人的和儿童的合法权益,而拐卖儿童罪侵犯的客体是他人的人身自由权利。

2、其次是目的不同

拐卖儿童罪目的是贪图钱财,贩卖牟利,而拐骗儿童罪主要是为了或者使唤、奴役。如果拐骗儿童是为了贩卖牟利,则应以拐卖儿童罪论处。

两者实施的手段可以是一样的,如以欺骗,引诱或者其他方法。两个最主要的区别在它的主观意图,拐卖儿童罪从字面意思来讲就是把这个孩子拐出来要卖掉。就定拐卖儿童罪。而拐骗儿童罪,它的主观目的是没有要继续倒卖的意思。

3、最后是拐卖儿童比拐骗儿童社会危险性更大

前者也比后者刑罚更严重:拐卖儿童罪起刑就是五年,一般情节就是五到十年,有特别严重情节的就是十年以上或者无期徒刑至。拐骗儿童罪最高刑期只有五年有期徒刑。

【结语】对于拐卖儿童罪和拐骗儿童罪,我们应该充分认识到它们的区别和社会危害,加强相关立法和执法力度,保护好儿童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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允道律师允道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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