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络团伙诈骗刑罚解析及主犯从犯区分方法

导语:网络团伙诈骗案件中,涉案者可能会被判处不同的刑罚,根据《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的规定,诈骗罪的刑罚依据数额大小和情节严重程度来确定。同时,对于共同诈骗案件,判刑也会根据当事人在诈骗活动中的作用来确定。本文将详细解析网络团伙诈骗的刑罚判定和主犯从犯的区分方法。

网络团伙诈骗刑罚解析及主犯从犯区分方法

一、网络团伙诈骗怎么判刑的?

1、网络团伙诈骗案件的涉案者一般会被法院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法院审理团伙诈骗案件,需要区分主犯、从犯。

《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

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2、共同诈骗怎样判刑,要依据当事人在诈骗活动中起到的作用以及诈骗活动的数额等因素而定:

(1)当事人在诈骗活动中的作用;

①如果是主犯,按诈骗活动的全部罪行处罚。

②如果是从犯,应当从轻、减轻处罚或者免除处罚。

(2)诈骗罪量刑标准:

①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②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③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二、团伙诈骗的金额是每个人平分么?

1、团伙诈骗,涉及金额不是每个人平分的。主犯应当对全部诈骗数额承担刑事责任。

团伙诈骗,金额并不是按照各人分赃款来计算的,而是根据个人参与的总得诈骗数额来计算。

2、满足以下要件可能会构成诈骗罪:

(1)以虚构的单位或者冒用他人名义签订合同的;

(2)以伪造、变造、作废的票据或者其他虚假的产权证明作担保的;

(3)没有实际履行能力,以先履行小额合同或者部分履行合同的方法,诱骗对方当事人继续签订和履行合同的;

(4)收受对方当事人给付的货物、货款、预付款或者担保财产后逃匿的;

(5)以其他方法骗取对方当事人财物的。

3、行为人已将诈骗财物用于清偿债务或者转让给他人,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依法追缴:

(1)对方明知是诈骗财物而收取的;

(2)对方无偿取得诈骗财物的;

(3)对方以明显低于市场的价格取得诈骗财物的;

(4)对方取得诈骗财物系源于非法债务或者违法犯罪活动的。

三、诈骗案件的主犯、从犯怎么区分?

1、可以通过在诈骗案件中起到的作用来区分主犯、从犯。

诈骗犯罪,组织、领导犯罪集团进行犯罪活动的或者在共同犯罪中起主要作用的,是主犯。对于主犯,应当按照其所参与的或者组织、指挥的全部犯罪处罚。在共同犯罪中起次要或者辅助作用的,是从犯。

2、区分主犯、从犯的方法:

(1)在实施诈骗前共谋的共同犯罪中,首先提出犯意者通常为主犯,随声附和、表示赞同者通常为从犯。但这个标准并不是一成不变的,仅仅在犯罪共谋阶段随声附和,而在具体犯罪行为实施过程中起主要作用的犯罪分子亦属于主犯,而不构成从犯。

(2)在实施诈骗前共谋的共同犯罪中,策划、指挥犯罪活动者通常为主犯,被动接受任务、服从指挥者通常为从犯。

(3)在诈骗案中实行行为强度通常较小,或者技巧不够熟练,视为从犯;反之则为主犯。

(4)诈骗案中从犯由于初次作案、行为强度小,或者技巧不熟练,通常对造成犯罪结果只起很小的作用,甚至根本未起任何作用;而主犯则起到了重要或者主导作用。

结语:网络团伙诈骗案件中,涉案者的刑罚判定需要根据诈骗金额和个人作用来确定。主犯通常是组织、领导犯罪集团或在共同犯罪中起主要作用的人,而从犯则是在共同犯罪中起次要或辅助作用的人。了解诈骗案件的刑罚判定和主从犯的区分方法,有助于对网络团伙诈骗行为有更全面的认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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允道律师允道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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