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选择适合案件的结案文书(判决书和调解书的区别及选择方法)

导语:在民事案件中,法院会根据具体情况出具判决书或调解书作为结案文书。本文将详细介绍判决书和调解书的区别,以及在选择时需要考虑的因素。

如何选择适合案件的结案文书(判决书和调解书的区别及选择方法)

从效力上来说,二者几乎是完全一样的,但是毕竟还是有很多不同之处。至于该如何选择,需要看你案件的具体情况。

接下来我们详细说一说。

1.判决书和调解书都是法院的结案文书

法院在受理当事人提出的民事案件后,一般情况下,会有如下几种法律文书:

一是民事裁定书。裁定书主要针对一些程序性的事情,比如裁定不予受理、裁定驳回起诉、裁定准予撤回起诉、以及裁定诉讼保全等等。当事人对裁定不服的,可以提起上诉。

二是民事调解书。调解书是针对法院审理过程中,双方当事人达成调解的案件,出具的法律文书。由于调解书是双方自愿的,所以当事人对调解书是不得上诉的。

三是民事判决书。判决书则是法院开庭审理之后,双方未能达成调解,而出具的裁判文书。主要可分为:支持原告诉讼请求、部分支持原告诉讼请求、驳回原告诉讼请求等。

当事人对判决书不服的,可以在收到判决书的次日起15日内,提起上诉。

2.判决书和调解书在法律效力上是基本一致的

从裁判效力的角度来讲,二者是一致的,都是具有强制执行力的,当事人都必须履行。

如果义务方在判决书或调解书确定的履行期限内没有履行,权利方就可以到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二者唯一不一致的地方,就是:如果不履行判决书,可以构成刑法第313条规定的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

但是,如果不履行的是调解书,则不能直接构成本罪,不过,如果对此,法院出一个裁定的话,还是可以构成的。

3.调解书也有一些优势

这主要体现在实体和程序两个方面。

(1)从实体方面来看,因为只要双方达成了一致,且不违反法律强制性规定的话,都是有效的。

也就是说,即便原告提供的证据不够好,只要对方认可,也是可以支持的。

但是,如果判决就不一样了,在大多数情况下,都需要由原告承担举证责任,而且在证据上必须达到高度概然性的标准。

而如果原告举不出相关证据的话,则需要承担败诉的后果。

(2)从程序方面来看,调解效率更高,时间更短。

不想判决书,必须经过送达、举证期限、开庭等必要的程序。

就调解书而言,只要双方达成一致,哪怕在立案的当天都是可以出具的。

而且当事人对判决书不服的,还可以提起上诉,引发二审程序,乃至发回重审,再次审理。

4.哪种情况下,原告可以选择调解

接下来,我们说一说哪几种情况,原告可以主动选择调解:

一是原告的证据不是十分完善,存在一定的瑕疵。

二是一旦达成调解,被告能够比较及时地履行义务。这时候,即便原告做出一定的让步,也是可以的,毕竟等待判决费时费力。

三是无论判决还是调解,结果基本差不多,那就没有必要等待判决了。

结语:根据案件的实际情况,原告可以根据证据完善程度、履行义务的及时性以及结果的相似性等因素来选择判决书或调解书作为结案文书。通过选择适合的文书,可以更高效地解决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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允道律师允道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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